一、盖章
1、凡是额外加盖人社局、劳动部门公章的合同一律免检。
2、用人单位的章,必须是总部门的行政、人事或合同专用圆形章(外资、合资企业椭圆章除外),下属子公司、部门或者餐饮、小商铺的章无效。
3、如同一用人单位的合同不得超过10份,如有特殊情况,请务必联系该单位进行核实。
二、内容
1、日期填写要规范,合同有效年份要签到2012年1月之后,且签订时间为整年(如2011年3月20日??2012年3月19日),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。
2、合同期限,分为(一)固定期限、(二)无固定期限、(三)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,此三项自选一项进行填写。
3、合同工资要合理填写,切勿不切实际。
4、其他事项条款,不要求必填。
5、合同完整,封面、正文和尾页齐全。
三、书写
1、书写工整,内容上不得有任何涂改,不得用圆珠笔、铅笔书写,合同整洁,不得乱涂乱画。
2、合同内凡出现的甲方乙方的书写字迹不得雷同,尤其是最后法人签字和乙方签字及日期,不能由同一人代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