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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发展程序

作者:辛莉编辑:单光磊时间:2019-04-22点击数:

一、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

1.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
2.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(一般)。

3.党支部集体培养、教育。

4.支委会讨论确定重点积极分子人选,通过支部大会讨论确定,党支部指定培养人两名。

5.为重点积极分子填写《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。

二、党支部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

1.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,并形成书面材料。

2.各党支部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推荐重点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。

3.培养人每半年为重点积极分子填写一次《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。

4.建立重点积极分子考察档案,积累有关考察材料。

三、制定发展计划及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

1.学院党委自上而下提出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原则和意见。

2.党支部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系党总支。

3.学院党委综合评审、反馈、指导,并制定学院年度发展计划。

4.系党总支根据学院党委意见确定计划发展对象。

四、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程序

1.系党总支到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。

(1)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开会时间、地点;

(2)宣布开会;

(3)介绍重点积极分子情况;

(4)团员民主评议;

(5)团员无计名投票推荐。

2.系党总支将民主评议结果通知拟发展对象所属党支部。

3.所属党支部将民主评议结果通知团总支。

4.团总支指导团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填写《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》。

5.团总支填写意见。

6.上报院团委,院团委填写意见。

7.团总支向党支部推荐。

8.党支部将推荐材料上报系党总支。

五、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程序

1.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。

2.函调或派人外调。

3.写出综合性的政审报告。

六、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考察的程序

1.审查发展对象档案。

(1)审查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和列为一般积极分子、重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间;

(2)审阅自传、思想汇报;

(3)审查《积极分子考察表》、政治审察材料;

(4)审查党支部综合材料;

(5)审查团组织推荐材料;

(6)调发展对象学习成绩单;

(7)审查发展对象党校培训情况及成绩。

七、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

1.经系党总支综合审查发展对象综合材料(原则同意)。

2.系党总支张榜公布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(公示时间为一周)。

3.确定入党介绍人。

4.发展对象接受入党前教育,填写入党志愿书。

5.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党员大会。

6.组织员谈话。

7.党委审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张榜公布,组织入党宣誓。

八、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的程序

1.主持人报告到会情况;

2.宣布开会;

3.宣布预备党员发展名单;

4.申请人宣读志愿书;

5.介绍人介绍情况;

6.支委会介绍审查情况;

7.党员发表意见;

8.正式党员举手逐个表决、形成并通过决议;

9.申请人表态;

10.积极分子发言;

11.支部书记总结。

12.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。

九、预备党员教育、考察的程序

1.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。

2.入党介绍人每半年将考察情况填写《预备党员考察表》。

3.党支部根据考察情况和预备党员的汇报,针对预备党员的思想和出现的问题制定进一步教育的措施。

十、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

1.预备期满前,预备党员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。

2.支委会审查预备期间考察情况。

3.召开支部大会

(1)主持人报告到会情况;

(2)转正申请人宣读转正申请书;

(3)组织委员(或支部书记)报告支委会审查意见;

(4)大会讨论,充分发表意见;

(5)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;

(6)通过支部大会决议;

(7)转正申请人发言、表决心。

4.支部填写大会决议,报党委审批,然后张榜公布。

5.党支部接到审批结果后,同本人谈话,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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