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健全管理体制,服务全系同学,活跃经济管理系的文化气氛。
第二章 招聘制度
1学生会招聘时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竞争上岗、择优录用,实行公开竞选。
2招聘事宜由团总支负责。
3学生会干部实行聘任制度。
第三章 会议制度
4学生会全体会议,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(开学、期末各一次、如有急事,另行通知)?;嵘辖醒诠ぷ靼才偶捌谀┳芙岬取?/span>
5部长联席会议(即部联席会)由主席、副主席、各部部长、副部长参加;每周一晚上6:30召开。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及安排本周工作计划。
6各部例会,由各部自行决定,主席、副主席可以列席各部例会。
7大型活动可组成组委会,由主席、副主席及相关部组成,其他各部要积极配合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8学生会设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部、学习部、文体部、卫生部、女生部、纪检部、宣传部、组织部、社会实践部、就业信息部、科技活动部。
9各部申请活动,须由本部提出活动计划,上报分管主席,由主席团会议讨论后报团总支批准方可执行。
第五章 纪律制度
10学生会干部应按时出席各种会议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如遇有特殊情况,须向主席请假,秘书部做好相应记录。
11秘书部负责每次会议记录工作,对无故缺席会议者予以点名批评教育。
第六章 推优制度
学生会考评推优标准
13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具有学生干部应有的素质。
14学生会成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;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。
15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学习成绩。
16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各类会议。凡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两次以上(包括两次),取消推优资格。
17学生会成员应当忠于职守,搞好部员之间的关系,做到友好相处。
18遇事乐观,认真对待一些工作及琐事,不对工作抱有消极不满情绪。
19凡满足以上条件者可参加推优,优秀干部候选人由各部民主选举产生,主席团考核审查后,报团总支批准。
20优秀学生干部产生后,经审核有不合格者,可以由主席团取消资格,收回荣誉证书,并通报批评。
第七章 附则
21各部门须紧密配合,协调行动。
22以前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者以本制度为准,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执行。